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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29
節稅規劃 | 節稅手冊
房地合一稅:
1.個人交易的房屋土地,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,得適用「自住房地租稅優惠」:
(1)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設有戶籍(請檢附辦竣戶籍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)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
(2)交易該自住房屋土地前6年內,未將該房屋土地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(3)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該自住房屋土地前6年內,未曾適用本自住房地租稅優惠。
2.自住房地免稅額: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內者,免納所得稅,免稅額為該課稅所得;課稅所得超過400萬元者,免稅額為400萬元,超過部分按10%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。
居住事實認定(實質課稅原則)
1.醫療就診紀錄
2.勞健保投保單位
3.社區管委會函詢
地價稅:
地價稅-自用住宅用地(適用稅率2‰)
一、適用條件
1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
2.無出租、無營業之住宅用地
3.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
4.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(約90.75 坪)為限;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為限
5.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
二、申請期限
1.地價稅開徵日期訂在 11月 1 日,故於開徵40日(即 9 月22日) 前申請核准者,當年開始適用;逾期申請核准者,次年才能適用(惟申請期限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時,順延至第 1 個上班日)
2.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,免再申請
3.如該土地所有權移轉(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共有物分割、自益信託、撤銷信託、持分增加的土地),移轉後用途未變,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始能適用
於所在地戶政遷戶籍時與稅捐有橫向聯繫機制,跟窗口提醒一併申請自用住宅稅率
房屋稅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saving-manual/local/house-tax/zx7AP85
契稅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saving-manual/local/deed-tax/JGo1koJ
土地增值稅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saving-manual/local/land-value-increment-tax/VGE8YNL